天全县一心药房违反医保监管条例被责令改正

2024-06-22 17:47:40    来源:天全县医保局  作者:

天全县医保局在2024年6月6日发布了天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定点零售药店行政处罚案例通报中,天全县一心药房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案的信息如下:

2024年4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对天全县一心药房进行专项治理行政检查。经查,发现该药店处方管理不规范,处方未按规定留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该药店责令改正。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全县一心药房更名为天全县一心大药房,其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5MACMLK905G
企业名称:天全县一心大药房
投资人:罗飘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6日
出资额:3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天全县城厢镇吉祥街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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