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人康药店违反医保监管条例被责令改正

2024-06-22 17:46:30    来源:天全县医保局  作者:

天全县医保局在2024年6月6日发布了天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定点零售药店行政处罚案例通报中,天全县人人康药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案的信息如下:

2024年4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对天全县人人康药店进行专项治理行政检查。经查,发现该药店一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处方未按要求留存,二是部分药品未按规定公示价格,三是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给予该药店责令改正。

天全县人人康药店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5L360599554
企业名称:天全县人人康药店
投资人:邓微香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6日
出资额:2.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天全县中大街5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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