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颜尚化妆品的XHCM美白淡斑霜检出禁用原料

2024-07-07 10:03:54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6月28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3号)中,标示为广州颜尚化妆品有限公司的XHCM美白淡斑霜检出禁用原料的详情如下:

序号:15
标示产品名称:XHCM美白淡斑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委托方:广州协和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颜尚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备案人/生产企业: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东平北路146号永平大厦513室,被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唐阁大唐路18号1、2、3层
被抽样单位名称:济宁市任城区蓝宝石化妆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龙行路来鹤小区商3号楼
包装规格:35g
标示批号:2E02A0266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5/01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212337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418
检验机构名称: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地塞米松;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3.57μg/g;(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美白祛斑剂:烟酰胺。(3)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美白祛斑剂:抗坏血酸磷酸酯镁、抗坏血酸葡糖苷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