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 【商品名/商标】
安赛汀
- 【规格】150mg
- 【主要成份】活性成份:曲妥珠单抗。曲妥珠单抗是一种重组DNA衍生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是由悬浮培养于无菌培养基中的哺乳动物细胞(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生产的,纯化过程包括特定的病毒灭活和去除步骤,采用的是用亲合色谱法和离子交换法。辅料:盐酸组氨酸,组氨酸,海藻糖,聚山梨酯20。本品不含防腐剂。
- 【性状】每瓶含曲妥珠单抗150mg,为白色至淡黄色块状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至微乳光溶液,供静脉输注用。溶解后曲妥珠单抗的浓度为21mg/ml。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转移性乳腺癌:本品适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作为单一药物治疗已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早期乳腺癌:本品适用于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接受了手术、含蒽环类抗生素辅助化疗和放疗(如果适用)后的单药辅助治疗。●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化疗后序贯本品与紫杉醇或多西他赛的联合辅助治疗。●与多西他赛和卡铂联合的辅助治疗。●与化疗联合新辅助治疗,继以辅助治疗,用于局部晚期(包括炎性)或者肿瘤直径>2cm的乳腺癌。转移性胃癌:本品联合卡培他滨或5-氟尿嘧啶和顺铂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治疗的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曲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HER2阳性的定义为使用已验证的检测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结果。
- 【用法用量】请按“输液准备”的要求对复溶后药品进行充分稀释后使用。请勿静推或静脉快速注射。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使用其他任何生物制品替代需征得处方医师的同意。本品应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早期和转移性乳腺癌:每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建议本品的初始负荷剂量为4mg/kg。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建议本品每周用量为2mg/kg。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则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3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且重复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时输注时间约为90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转移性胃癌:建议采用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6mg/kg每三周给药一次。首次输注时间约为90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30分钟。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疗程:●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乳腺癌早期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1年或至疾病复发或不可耐受的毒性(视何者为先)。不建议EBC延长治疗超过1年。●转移性胃癌患者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剂量调整:输注反应●对发生轻至中度输注反应患者应降低输注速率。●对呼吸困难或临床明显低血压患者应中断输注。●对发生重度和危及生命的输注反应患者:强烈建议永久停止曲妥珠单抗的输注。心脏毒性:曲妥珠单抗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左室射血分数(LVEF)的检测,治疗期间也须经常密切监测LVEF。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4周,并每4周检测1次LVEF:●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6%。●LVEF低于该检测中心正常范围并且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0%。●4~8周内LVEF回升至正常范围或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5%,可恢复使用曲妥珠单抗。●LVEF持续下降(>8周),或者3次以上因心脏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减量:临床试验中未减量使用过曲妥珠单抗。在化疗导致的可逆的骨髓抑制过程中患者仍可继续使用本品,是否减少或持续使用化疗药剂量需特别指导,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并发症。漏用: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未超过一周,应尽快对其给予常规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2mg/kg;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6mg/kg),不需等待至下一治疗周期。此后,对于每周一次或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应分别在7天或者21天后给予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已超过一周,应尽快重新给予初始负荷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4mg/kg;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8mg/kg),输注时间约为90分钟以上。此后,对于每周一次或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应分别在7天或者21天后给予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2mg/kg;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6mg/kg)。输液准备:配制过程中,应当仔细处理曲妥珠单抗。避免产生过多的泡沫,不要摇晃配好的曲妥珠单抗溶液,以免影响从药瓶中吸取的曲妥珠单抗的剂量。溶液配制:本品不包含防腐剂,应采用正确的无菌操作。每瓶安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应由灭菌注射用水(未提供)稀释,配制好的曲妥珠单抗的浓度为21mg/ml,pH值约6.0。配制成的溶液为无色至淡黄色的透明液体。溶液注射前应目测有无颗粒产生和变色点。如果在无菌条件下操作,配制好的溶液可在2~8℃条件下保存48小时或在不超过25℃条件下保存24小时,不得冷冻。用无菌注射器将7.2ml灭菌注射用水在装有曲妥珠单抗冻干粉的西林瓶中缓慢注入,直接注射在冻干药饼中。轻轻旋动药瓶以帮助复溶。不得震摇!配制好的溶液可能会有少量泡沫,将西林瓶静止大约5分钟。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将所需的溶液量从小瓶中吸出后加入250ml0.9%氯化钠输液袋中,不可使用5%的葡萄糖液(见配伍禁忌)。输液袋轻轻翻转混匀,防止气泡产生。所有肠外用药均应在使用前肉眼观察有无颗粒产生或变色。一旦输注液配好应立即使用。只有当配制和稀释是在严格控制和证实为无菌条件下进行的,稀释后的溶液可在2~8℃冷藏保存7天,或在不超过25℃条件下保存24小时。配伍禁忌:使用聚丙烯袋未观察到本品失效。不能使用5%的葡萄糖溶液,因其可使蛋白聚集。本品不可与其它药混合或稀释。未使用的药品/过期药品的处理:应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在环境中的释放。不可将药物丢弃于废水或生活垃圾中。如当地具备药物回收系统,应使用该系统对未使用的药品或过期药品进行回收。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处理未使用/过期药品。应严格遵守以下几个有关使用和处置注射器和其他医用利器的要求:●注射器和针头不能重复使用。●用过的针头和注射器保存在利器收集盒中(防刺穿的一次性容器)。
- 【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会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心功能不全(见【注意事项】)●输注反应(见【注意事项】)●胚胎毒性●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加重(见【注意事项】)●肺部反应(见【注意事项】)。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乳腺癌及用于转移性乳腺癌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恶心、呕吐、输注反应、腹泻、感染、咳嗽加重、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肌痛。需要中断或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显下降、重度的输注反应和肺部反应。曲妥珠单抗用于转移性胃癌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10%),即与化疗组相比曲妥珠单抗组增加≥5%的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腹泻、乏力、贫血、口腔炎、体重减轻、上呼吸道感染、发热、血小板减少症、粘膜炎症、鼻咽炎和味觉障碍。除了疾病进展外,最常见的导致停止治疗的不良反应是感染、腹泻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心功能不全: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IV)是曲妥珠单抗常见不良反应,会导致致命结果。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患者中,观察到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如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嗽增加、肺水肿、S3奔马律或心室射血分数减少(参见【注意事项】)。转移性乳腺癌:在关键性转移性试验中,根据以往心功能不全定义的标准,与紫杉醇单药治疗组(1%-4%)相比,曲妥珠单抗+紫杉醇组中患者的发病率为9%-12%,在曲妥珠单抗单药治疗组中,发病率为6%-9%。曲妥珠单抗+蒽环类抗生素/环磷酰胺治疗组(27%)中患者出现心功能不全的比率最高,并显著高于蒽环类抗生素/环磷酰胺治疗组(7%-10%)。在对心功能前瞻性监测的后续试验中,与多西他赛单药治疗组(0%)相比,曲妥珠单抗+多西他赛治疗组中患者出现有症状的心力衰竭的发病率为2.2%。这些试验中,出现心功能不全的大部分患者(79%)接受充血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后均有所改善。早期乳腺癌(辅助治疗):乳腺癌辅助治疗临床试验中,连续监测心功能(LVEF)。在BO16348试验中,中位随访时间为12.6个月(观察组12.4个月,曲妥珠单抗治疗1年组12.6个月);在NSABPB31和NCCTGN9831试验中,中位随访时间AC-T组为7.9年,AC-TH组为8.3年。在NSABPB31和NCCTGN9831中,所有经随机分组且有AC后左心室射血分数评估的患者中,6%的患者在AC方案化疗后因出现心功能不全(AC方案化疗结束时LVEF<LLN或相对基线值降低≥16%)而没有开始曲妥珠单抗治疗。在NSABPB31和NCCTGN9831中,曲妥珠单抗治疗开始后,曲妥珠单抗+紫杉醇组的新发的剂量限制性心功能不全发生率高于紫杉醇单药组,在BO16348试验中,曲妥珠单抗单药治疗一年时新发的剂量限制性心功能不全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见表2,图1、图2)。AC-TH组与在中位2.0年随访时进行的分析相比,采用左心室射血分数测量的新发心脏功能不全的每例患者发生率仍相似。该分析亦显示左心室功能不全的可逆性,AC-TH组发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中,64.5%在最近随访时无症状,90.3%的左心室射血分数完全或部分恢复。
- 【禁忌】禁用于已知对曲妥珠单抗过敏或者对任何本品辅料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为了提高生物制品的可追溯性,患者文件中应清晰记录(或声明)所用药品的商品名和批号。曲妥珠单抗治疗仅在有癌症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进行。心功能不全一般考虑要点:曲妥珠单抗可引起左心室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血压、有症状的心力衰竭、心肌病、和心源性死亡,也可引起有症状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曲妥珠单抗治疗患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V级)或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风险增加。这些事件可见于接受曲妥珠单抗单药或含蒽环类(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化疗序贯曲妥珠单抗联合紫杉烷类治疗的患者。心功能不全可能从中度到重度并与死亡事件相关。另外,心脏风险高(例如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CHF、舒张功能不全、老年人)的患者慎用本品。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的模拟显示,停药7个月后,血液循环中仍可能有曲妥珠单抗残留(参见【药代动力学】)。停用曲妥珠单抗后,接受蒽环类抗生素治疗患者的心功能不全风险仍然可能增加。医师应尽可能避免在停用曲妥珠单抗后7个月内给予蒽环类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需要使用蒽环类抗生素治疗,则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心脏功能。给予首剂曲妥珠单抗之前,特别是先前有过蒽环类抗生素暴露的患者,均应进行基线心脏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心电图(ECG)以及通过超声心动图或MUGA(放射性心血管造影)扫描。监测可帮助识别出现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包括CHF体征和症状。基线时进行的心脏评估,治疗期间每3个月重复一次,终止治疗后每6个月重复一次,直至停止曲妥珠单抗给药治疗后24个月。若LVEF值相对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并且下降至50%以下,则应暂停使用曲妥珠单抗,并在约3周内重复评估LVEF。若LVEF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CHF,则强烈建议终止曲妥珠单抗用药,除非认为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对于发生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频繁监测(如每6-8周一次)。若患者的左心室功能持续减退,但仍保持无症状,医师应考虑终止治疗,除非认为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对于已出现心功能不全的患者继续或重新开始使用曲妥珠单抗的安全性,目前尚无前瞻性研究。若在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发生了有症状的心力衰竭,则应使用心力衰竭(HF)的标准疗法进行治疗。在关键性试验中,大多数发生心力衰竭或无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给予标准治疗后症状得到了改善。这些标准治疗包括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RB)和β-阻滞剂。大多数有心脏症状的曲妥珠单抗临床获益的患者,在继续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过程中,未出现其它临床心脏事件。转移性乳腺癌(MBC):在转移性乳腺癌治疗中,曲妥珠单抗和蒽环类抗生素不能合并使用。早期乳腺癌(EBC):对于EBC患者,基线时进行心脏评估,治疗期间每3个月重复一次,终止治疗后每6个月重复一次,直至停止曲妥珠单抗给药治疗后24个月。接受含蒽环类抗生素化疗的患者建议进一步监测,并且应每年一次,直至最终曲妥珠单抗给药治疗后5年,或者如果LVEF持续下降那么监测时间更长。曲妥珠单抗乳腺癌辅助治疗临床试验排除有心肌梗死(MI)史、需药物治疗的心绞痛、CHF(NYHAII-IV)或病史、其他心肌病、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疾病或病史、高血压控制不佳(标准药物控制好的高血压可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和心包积液影响血液动力学的患者。辅助治疗:辅助治疗中,曲妥珠单抗和蒽环类抗生素不能合并用药。EBC患者中,与联合多西他赛和卡铂等非蒽环类药物治疗相比,含蒽环类药物化疗后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患者,有症状和无症状心脏事件发生率增加。曲妥珠单抗与紫杉烷类合并用药治疗中有症状和无症状心脏事件发生率比紫杉烷序贯曲妥珠单抗治疗更明显。无论采用何种方案,大部分有症状心脏不良事件均发生在治疗的前18个月内。4项大型辅助治疗研究显示,心脏事件风险因素包括高龄(>50岁)、LVEF基线水平低和LVEF水平下降(<55%)、紫杉醇、曲妥珠单抗治疗前或治疗后LVEF水平低和既往用过或正在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完成辅助化疗后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患者中,心功能不全风险与曲妥珠单抗开始治疗前给予的蒽环类抗生素治疗蓄积剂量较高和体重指数(BMI>25kg/m2)高有关。新辅助治疗:在新辅助治疗的EBC患者中,应慎用曲妥珠单抗与蒽环类抗生素合并治疗,并且仅用于初次接受化疗的患者。低剂量蒽环类抗生素治疗方案的最大蓄积剂量不超过180mg/m2(多柔比星)或360mg/m2(表柔比星)。如果接受新辅助治疗的患者接受低剂量蒽环类抗生素与曲妥珠单抗合并用药治疗,则术后不得再接受细胞毒性化疗。65岁以上患者中新辅助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心功能监测:给予首剂曲妥珠单抗之前,应充分评估患者心功能,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并通过超声心动图或MUGA(放射性心血管造影)扫描检查测定LVEF值。在临床试验中,按下述时间安排进行心功能监测:●开始曲妥珠单抗治疗前测量LVEF基线值。●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每3个月进行一次LVEF测量,且在治疗结束时进行一次。●曲妥珠单抗治疗结束后至少两年内每6个月进行一次LVEF测量。●曲妥珠单抗因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停药后,每4周进行一次LVEF测量(见【用法用量】)。在NSABP B31 中,AC-TH组15%(158/1031)的患者在中位8.7年随访时间后,由于心功能不全或显著的LVEF(左室射血分数)下降的临床证据而中断曲妥珠单抗治疗。在BO16348试验(为期一年的曲妥珠单抗治疗)中,在中位12.6个月随访时间后,有2.6%(44/1678例)的患者因心脏毒性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在试验BCIRG006中,TCH组共2.9%(31/1056)的患者(化疗阶段1.5%,单药治疗阶段1.4%),AC-TH组5.7%(61/1068)的患者(化疗阶段1.5%,单药治疗阶段4.2%)因心脏毒性停 用了曲妥珠单抗。在64位接受辅助化疗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患者中 (NSABP B31、NCCTGN9831),1位患者死于心肌病,一例患者猝死,无记录的 病因,33例患者在最后一次随访时正接受心脏药物治疗。在最后一次随访时,约24% 的存活患者恢复至正常左心室射血分数(定义为≥50%),且在继续接受医学治疗时 无症状。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列于表7。未研究出现曲妥珠单抗所致左心室功能 不全的患者继续或恢复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在人体中进行曲妥珠单抗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临床试验显示本品与其它药物合并用药后,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参见【药代动力学】)。在临床试验中,曲妥珠单抗与紫杉醇联用时,曲妥珠单抗血清浓度相对基线升高1.5倍。在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与曲妥珠单抗联用时,多西他赛和紫杉醇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发生改变。在曲妥珠单抗与多西他赛、卡铂、阿那曲唑合用的研究中,这些药物及曲妥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都没有发生改变。曲妥珠单抗不改变紫杉醇和多柔比星(及其主要代谢物6-α羟基紫杉醇(POH)和阿霉素醇(DOL))的浓度。但曲妥珠单抗可能增加一种多柔比星代谢物(7-脱氧-13-二羟基多柔比星酮,D7D)的总暴露量。D7D的生物活性和该代谢物浓度升高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紫杉醇和多柔比星存在时,也没有观察到曲妥珠单抗浓度的改变。药物相互作用的子试验评估了卡培他滨和顺铂与或不与曲妥珠单抗合并用药的药代动力学(PK)。该小型子试验的结果表明,卡培他滨生物活性代谢产物(如5-FU)的药代动力学不受顺铂合并用药或顺铂+曲妥珠单抗合并用药的影响。然而,当与曲妥珠单抗合并用药时,卡培他滨显示出更高浓度和更长的半衰期。该数据还表明,顺铂的药代动力学不受卡培他滨合并用药或卡培他滨+曲妥珠单抗合并用药的影响。该试验未对曲妥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价。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妊娠期间孕妇应避免使用曲妥珠单抗,只有在对母体的潜在获益远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可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有报道在上市后临床中,怀孕期间使用曲妥珠单抗的孕妇出现羊水过少,某些病例还引起致死性胎儿肺发育不良。育龄妇女在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 治疗结束后7个月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参见【药代动力学】)。应告知已孕患者对胎儿有害的可能性。如果孕妇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或者患者在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或最后一剂曲妥珠单抗治疗7个月内怀孕,多学科专业人员要对其进行密切监测。尚不知晓曲妥珠单抗是否影响生殖能力。在动物生殖实验中没有证据表明本产品损害生育力或对胎儿有危害。曲妥珠单抗上市后,报告了妊娠妇女使用曲妥珠单抗单药或联合化疗治疗时发生羊水过少以及羊水过少序列征,表现为肺发育不良、骨骼异常及新生儿死亡。这些妇女患者中,有一些患者停用曲妥珠单抗后羊水指数升高。有1例患者在羊水指数改善后恢复曲妥珠单抗治疗时,羊水过少复发。对于妊娠期间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妇女,应监测是否发生羊水过少。如果发生羊水过少,则应在合适的孕龄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检查和监测。静脉补液对曲妥珠单抗治疗时发生的羊水过少的疗效尚不肯定。生殖研究在猕猴中进行,按每周人的维持剂量(2mg/kg)的25倍剂量给药时,尚未有证据表明对胎儿有害。然而,当评价对于人的生殖毒性的风险时,啮齿类动物HER2受体的形成在正常胚胎发育的重要性和缺乏此受体的突变小鼠胚胎死亡的情况是要考虑在内的。妊娠早期(孕龄20~50天)和晚期(孕龄120~150天)观察到曲妥珠单抗能透过胎盘。目前还不知道孕妇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是否对生育能力或者对胎儿有损害。动物生殖研究显示没有证据表明曲妥珠单抗对生殖能力或者胎儿有损害。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曲妥珠单抗是否能分泌到人乳汁中,由于人免疫球蛋白(IgG)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对婴儿的潜在伤害未知,所以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应避免哺乳。已发表的相关资料表明:乳汁中的抗体不能大量进入到新生儿或胎儿体循环中。在猕猴中进行一项研究,妊娠120~150天以静脉滴注给予25倍人类周维持剂量(2mg/kg)的曲妥珠单抗,结果表明曲妥珠单抗可分泌到产后乳汁中。子宫内暴露于曲妥珠单抗及猴仔血清曲妥珠单抗阳性,对其出生后1个月内的生长发育无任何不良反应。由于许多药物能分泌到人乳汁且曲妥珠单抗有可能导致哺乳期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应根据曲妥珠单抗的7个月洗脱期和对母体的重要性两方面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 【老年患者用药】在接受了转移性乳腺癌治疗[H0648g和H0649g]或辅助治疗[NSABPB31和NCCTGN9831]的患者中,已有386例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使用了曲妥珠单抗治疗(其中,乳腺癌辅助治疗有253例,转移性乳腺癌有133例)。老年患者心功能不全发生的危险性均高于年轻患者。由于曲妥珠单抗作为乳腺癌辅助治疗的4项临床试验的设计不同和数据收集的局限性,不能判断老年患者中曲妥珠单抗的毒性是否不同于年轻患者。已报道的临床经验也不能充分地说明,在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乳腺癌辅助治疗中,老年患者曲妥珠单抗的疗效改善(总缓解率,疾病进展时间,总生存期,无病生存期)是否不同于所观察的年龄小于65岁的患者。
- 【儿童用药】小于18岁患者使用安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立。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HER2原癌基因或c-erbB2编码的跨膜受体蛋白,分子量为185kDa,其结构与其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类似。曲妥珠单抗在体外及动物试验中均可抑制HER2高表达肿瘤细胞的增殖。曲妥珠单抗可引起抗体依赖细胞介导的细胞毒反应(ADCC)。在体外研究中,曲妥珠单抗介导的ADCC效应在HER2高表达的癌细胞中比HER2非高表达的癌细胞中更优先产生。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在标准Ames试验和人外周血淋巴细胞致突变试验中,曲妥珠单抗浓度达到5000μg/mL时,未见致突变反应。在体内微核试验中,快速静脉注射曲妥珠单抗达到118mg/kg时,未见对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损害。生殖毒性:在雌性猕猴生育力试验中,曲妥珠单抗每周给药剂量高达临床推荐剂量2mg/kg/周的25倍时,未见对月经周期和性激素水平产生影响,未提示对生育力具有影响。致癌性:未进行致癌性研究。
- 【药物过量】人体临床试验中未使用过过量曲妥珠单抗。未尝试用过单剂量>10mg/kg。
- 【药代动力学】作用机制:曲妥珠单抗是一种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特异性地作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的细胞外部位。此抗体含人IgG1亚型框架,互补决定区源自鼠抗p185HER2抗体,能够与人HER2蛋白结合。HER2原癌基因或C-erbB2编码一个单一的受体样跨膜蛋白,分子量185kDa,其结构上与其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类似。在原发性乳腺癌患者中观察到有25%~30%的患者HER2阳性。HER2基因扩增可导致肿瘤细胞表面HER2蛋白表达增加,导致HER2蛋白活化。曲妥珠单抗在体外及动物实验中均显示可抑制HER2阳性的肿瘤细胞的增殖。另外,曲妥珠单抗是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反应(ADCC)的潜在介质。在体外研究中,曲妥珠单抗介导的ADCC被证明在HER2过度表达的癌细胞中比HER2非过度表达的癌细胞中更优先产生。药代动力学:在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分析中,采用来自18项I、II和III期试验,接受曲妥珠单抗静脉输注制剂治疗的1582例受试者的合并数据,对曲妥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进行了评价。采用二室模型,基于来自中央室的平行线性和非线性消除途径描述了曲妥珠单抗的浓度-时间曲线。由于是非线性消除途径,总清除率随着浓度降低而升高。乳腺癌(MBC/EBC)的线性清除率为0.127L/日,胃癌为0.176L/日。非线性消除参数中,最大消除率(Vmax)为8.81mg/日,米氏常数(Km)为8.92mg/L。乳腺癌患者的中央室容积为2.62L,胃癌(AGC)患者为3.63L。
- 【贮藏】2~8℃避光保存和运输。
- 【有效期】48个月。
- 【生产厂家】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30061
- 【生产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1
- 【药品本位码】8690427400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