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监局在2024年2月26日发布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3期,总第141期)中,重庆燕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药监妆处罚〔2023〕11号
案件名称:重庆燕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重庆燕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60C7C68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丁燕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0元。
决定机关名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19
公示日期: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