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了科丽思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药监稽处〔2024〕762024000020号
案件名称:科丽思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科丽思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200781990561
法定代表人姓名:戴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Origin Oasis舒颜修护祛痘啫喱(批号:NC02013,限期使用日期:20260302)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邻伞花烃-5-醇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22000元),没收违法物品
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履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