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7月19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7号)中,标示为广州蕴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德德维芙清透水感防晒乳SPF50+PA+++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2
标示产品名称:德德维芙清透水感防晒乳SPF50+PA+++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生产企业:广州蕴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广州优佰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生产企业:广州市白云区大纲领农商行路1号A栋、B栋三楼、C栋,经销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庄贤路福和雅苑A9栋403
被抽样单位名称:沙县城关心羽化妆品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市场一楼84号店面
包装规格:55g
标示批号:MFG:2022/03/23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03/22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21056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513
检验机构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二苯酮-3、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奥克立林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备注:广州优佰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经营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