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中,标示为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1
标示产品名称: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石路北侧工业区自编号一、三、四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定安定城咏玲化妆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人民中路(实验中学旁)
包装规格:15 ×10 袋
标示批号:221129E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1128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妆网备字G2018145518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14
检验机构名称: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1.4x10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
备注: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检不符合规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