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中,标示为佛山市嘉丽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凤雅晳植物补水海藻面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2
标示产品名称:凤雅晳植物补水海藻面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佛山市嘉丽华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区黄南大道1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侯马经济开发区飞秋日化化妆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侯马经济开发区锦都春天购物中心1层
包装规格:500g
标示批号:YL0303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302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260711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93
检验机构名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14000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