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中,标示为佛山市嘉丽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纤如初小颗粒海藻面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3
标示产品名称:纤如初小颗粒海藻面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佛山市嘉丽华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区黄南大道1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金牛区可爱小铺化妆品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荷花市场B3栋1楼附153号
包装规格:250g
标示批号:2022/10/10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10/09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260712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93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6200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