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中,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美娜斯精细日用化妆品厂的茵维美补水达人超细粒海藻面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21
标示产品名称:茵维美补水达人超细粒海藻面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生产企业:广州市白云区美娜斯精细日用化妆品厂(普通合伙),监制:广州米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生产企业: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鹤边山路经济开发区78号惠信楼三楼,监制:广州市白云区江夏火车路6号211房(仅限办公)
被抽样单位名称:江州区美爆饰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洲区新民路东盟商业广场一楼A6、A、8A9号铺面
包装规格:500g
标示批号:20220718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07/17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654552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59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5300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