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监局在2024年7月31日发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药罚〔2024〕10号),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劣药合欢花案的详情如下:
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药罚〔2024〕10号
当事人: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311027580157599
法定代表人:刘兴华
违法类型: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劣药合欢花案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批号为20231101的合欢花39.5kg;2.没收违法所得3850.3元;3.处货值金额1倍(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3850.3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7月24日
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27580157599
企业名称: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兴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6日
登记机关: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永州市零陵区工业园区五里堆路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