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监局在3月26日发布了中药配方颗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3月26日),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处罚〔2025〕21号
案件名称: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9833433276706
法定代表人姓名:袁钟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没收违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3433276706
企业名称: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龙潭镇老福山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