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垄断地位才能真正降药价

2010-07-21 23:01:00    来源:  作者:

  牛正乾认为,应从体制上解决医疗机构管办分开的现状,落实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使公立医院战略决策自主化,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同时,解决机制问题,通过改革付费机制,按人头、病种付费。改革付费机制也将激励医疗机构真正注重病人,真正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底价代理被颠覆?

  论坛上,多数人认为,《办法》实施后对于行业的影响不会特别大。

  牛正乾分析认为,《办法》对行业影响最大的是第十二、十三、十四和第十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按照药品类别和创新程度明确规定了药品生产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第十四条则规定了流通差价率。第十九条规定了符合六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对特定企业生产的药品制定和调整价格,也就相当于之前的“单独定价”。

  目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办法》对商业的影响可能大于对工业的影响,特别是对代理模式,将有巨大的影响,底价代理模式将被颠覆。对此,牛正乾总结为“低进高出高差价给医生高回扣”的代理模式将变为“高进高出高返利,仍然给医生高回扣”。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说,在新的政策下,代理商业必须改变原来“过票”的操作模式。对于工业企业,应尽快调整代理模式,不能单纯进行底价招商后就不闻不问了,在招商的同时,还要给予专业化支持,要像自建队伍一样建立代理商支持系统。

  另外,可以预期的是,《办法》实施后,工业企业都会忙着做“区别定价”的工作。牛正乾认为“区别定价”的6个条件都有问题,比如与WTO原则不符合、与国家法律相悖等。如果照此实施,每个企业都能拿出符合条件、可以区别定价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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