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的“仁和葡身牌当归葛根黄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并利用“网红达人”李某某进行广告代言。李某某以其名义和形象对前述保健食品作了推荐、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的相关规定。
2024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4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50.26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C2M56C00
企业名称:无锡丽鹿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核准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登记机关: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万浪堤18号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