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案件涉及“特效增生骨刺粉”等多种假药。
2024年8月28日下午,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鲁某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案件审理观摩和监督指导审判工作。
去年5月,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鲁某某租住的泸水市六库镇某小区查获12513颗“百草丹”、180.4克“特效增生骨刺粉”“腰疼药”“中国药材”等十余种不同品种的疑似药物。鲁某某供认,自2022年4月份以来,从网络平台购买“百草丹”后予以销售,并交代2022年9月份前,以进价一颗1.5元购买了7300颗“百草丹”,以一颗2.8元予以出售。2022年9月份之后,以进价一颗0.8元购买了2万颗“百草丹”,以一颗1.6元至1.8元不等予以出售;2022年9月份许,从中药材市场买进中草药后私自配料、打粉,又从网上购买了“氟比洛芬”“外用止痛粉灭痛粉去痛粉药”,混合添加成“特效增生骨刺粉”,用于自用或给前来其店里理疗人员外贴使用。经检验,“百草丹”样品检出醋酸泼尼松、对乙酰胺基酚、氨基比林,“特效增生骨刺粉”样品检出双氯芬酸钠和吲味美辛,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均认定为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