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8起药品监管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雷山经方苗医馆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药品案,涉及“铁骨丸”“铁骨丸1号”等产品。
2023年12月,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雷山经方苗医馆诊疗室药柜摆放标识名为“铁骨丸”“铁骨丸1号”等产品,现场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经查,该苗医馆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情况下,自行配制中药制剂进行销售,涉案货值金额5.06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4月,雷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关闭、没收涉案药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雷山经方苗医馆简介:雷山经方苗医馆成立于2022年06月30日,注册地位于雷山县西江镇平寨村古街宋忠勇户门面,法定代表人为龙道书。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