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4-09-05 11:01:56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

(三)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造条件开展中医馆、中医阁服务内涵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推进普遍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强中医药签约人员配置。

(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强化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积极推进遏制微生物耐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服务,促进健康孕育。鼓励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提高科学育儿能力。深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巩固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加强卫生保健指导。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将儿童青少年肥胖纳入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项目重点监测内容。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建立视力健康档案,有重点地开展近视干预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心理关爱和听力健康促进5项行动。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及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针对性健康服务。

(五)改善乡村健康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农村稳步普及卫生厕所,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分区分类重点治理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分类管控乡村噪声污染,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减少噪声排放,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满足农村烧饭、取暖等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的比重。按照《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健康乡镇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有序推进健康村、健康乡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健康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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