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2024-09-06 11:03:00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

六、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丰富优质中医服务供给。

推进中医优势病种落地,建立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机制,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中医优势病种遴选申报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支付标准,逐步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适时对政策落地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医保准入,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七、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

合理制定预算总额,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预算单位,综合考虑基金收支、人员结构、历史费用、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完善基层付费方式,遴选病情稳定、费用较低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较多的病例,制定基层病组(病种)库,逐步实行不同层级机构同病同付。完善结余留用机制,将符合规定的结余资金,年度清算后留给县域医共体,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有效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报销政策。

八、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服务,确保医疗机构高效运行。

建立预付制度,每年初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相应额度的预付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压力。加快结算清算,抓实DRG/DIP付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清算工作,推动实现结算清算工作全流程线上运行。规范预算支出,合理编制医保基金年度支出预算,将总额预算指标细化到门诊、住院以及DRG/DIP等各种支付方式。

九、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为民服务

完善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协议定点。结合医疗机构业务能力,按规定增加结算服务项目。提升经办能力,进一步健全五级经办服务体系,持续规范高频服务事项办理层级,探索医保经办服务入驻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医保结算流程,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丰富便民应用场景,降低医疗机构人力资源成本。

十、强化医保信息系统支撑,增强医疗机构服务效能

加强基础建设,全面保障信息平台平稳运行,加强定期维护,规范网络接入和系统新版发布流程,施行统一运维。提高贯标水平,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保业务标准编码动态维护和应用,加强结算清单质控管理,做好非标数据治理。深化平台应用,全面实现医保码全流程、电子处方、移动支付、电子票据、追溯码等在医疗机构的深入应用,便捷就医流程。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实现全程线上流转,加强实时跟踪,提高医疗机构问题处理效率。

十一、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助推医疗机构内控管理

开展智能监控,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审核转变,及时提醒预警,畅通反馈渠道,减少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监管机制,制定自查自纠清单,强化医疗机构自我规范意识,对于自查自纠效果好的给予从轻处理。健全监管标准,推进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规则库、知识库建设及应用。

十二、健全常态谈判协商机制,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

建立协商机制,出台重大医保改革政策前,与医疗机构协商,充分论证,良性互动。加强沟通谈判,对总额、权重、分值等支付核心要素加强谈判协商,常态化听取医疗机构意见建议,构建问题“双向反馈”机制,及时破解政策执行、协同发展等方面问题。做好政策培训,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积极帮助医疗机构正确理解医保政策、更新管理理念、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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