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分娩可能是女性一生中经历的最大疼痛,我们增设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与优化生育服务相关的项目,满足产妇多元化需求,改善分娩体验。同时我们还持续做好生育保险的经办服务,要求各地落实“申办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要求,精简流程,明确要求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不再需要提供准生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其他非必要的附加材料,方便参保人的待遇享受。
结合刚才颜清辉同志的介绍,其实产妇刚生完小孩,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担忧,就是有的孩子可能一生下来马上就要进保温箱或者进行手术,产妇还没有下病床,怎么能让这个孩子刚生下来就能够得到有效地救治、得到有效的保障?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出生一件事”,就是婴儿出生之后妈妈或者爸爸在床边用手机就能给宝宝参保,当时就能报销,这样婴儿的医疗费用、就医有了更好地保障。这些都是我们为积极生育政策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更加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的有关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升制度的保障功能,推动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建立生育支持的政策体系,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