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4年第3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4年第11号)。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发现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的一批次珍珠明目滴眼液抽检不合规,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可见异物。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药品通用名:珍珠明目滴眼液
检品来源: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SC231222
药品规格:每支装12ml
检验机构: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WS3-B-3281-98 -2017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可见异物
经查,在2024年1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已变更名称为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珍珠明目滴眼液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104
产品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每支装8ml、10ml、12ml
上市许可持有人: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延路56号
生产单位: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0-08-31
生产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延路56号
产品类别:中药
药品本位码:86901652000021;86901652000038;869016520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