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铁拳”行动,曝光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资福镇金都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24年4月2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资福镇金都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74.2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4年2月27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投诉举报中,发现当事人在药房网商城销售规格为2贴/盒和3贴/盒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药品,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等材料。经查,上述两个规格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系当事人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药贩处购买。其中,2贴/盒规格的以25元/盒购进33盒,并以38元/盒全部销售;3贴/盒规格的以35元/盒购进60盒,分别以45元/盒、48元/盒、59.8元/盒销售28盒、13盒、19盒。涉案金额4274.2元;违法所得4274.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倒卖回收医保药品,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严重破坏医疗保障制度。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金额达一定数额的,将受到法律严惩。药品经营者务必严格履行药品购销、储存、销售等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