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福州市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店门口发布宣传含有“华太欣金丹附延颗粒有效预防和治疗肿瘤术后淋巴水肿、淋巴囊肿、淋巴‘漏’、放射性直肠炎。全国独家、国家新药、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内容的处方药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3年12月,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50000元。
福州市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8UCGE828
企业名称:福州市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1年12月08日
登记机关: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后浦路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