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必须提供费用清单或明细查询

2010-07-29 13:32:25    来源:  作者:

  从8 月 1 日起,医疗机构对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要以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告知患者。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卫生部已经印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服务中的信息应事先告知患者,按规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应当及时、规范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医疗机构公开的信息包括:重症监护、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疗服务及其收费标准;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CT、磁共振成像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另外,市民如果发现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新闻链接:唯有透明才是根治药价虚高的良药

  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山东部分城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用药集中配送。然而,这一旨在惠民的医改举措引发质疑: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药品集中配送变为“一家配送”。独家配送后部分药价不降反升。

  这是一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结果,政府针对药价虚高的痼疾开了一剂“药方”,不成想,“病”不仅没治好,反而越治越严重了。

  其实,用药集中配送的适得其反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集中配送就意味着去竞争化,意味着一定的垄断,而市场垄断化程度越高,商品的价格就往往离本身的真实价值越远。当“阳光集中配送”被赋予了降低虚高药价的宏大民生主题,权力稍微有一些私心杂念,就很容易在确定集中配送药品的企业名单时插手,个别有幸受到权力青睐独揽药品市场的企业等于受到了鼓励,在制定一些药品价格时自然更加有恃无恐。

  看来,旨在通过改变药品配送机制来降低虚高药价的途径是不成功的,不管是多家配送还是集中配送,都难以从根本上撼动虚高的药价,甚至连标都治不了。

  药价虚高的症结并不在中间销售环节太多,中间销售环节只是表象原因之一,其他的表象原因还有生产环节“换盒不换药”、医生开药拿提成、监管部门定价虚高以及药品招投标环节存在猫腻等几种,这些原因看似复杂,实际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缘自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因为不透明,一切都在暗箱操作,各种潜规则乃至腐败都可大行其道,在利益交换中一步一步地推升药价,因而一盒成本价仅需几角钱的药可能一路走来,附加了各种见不得人的“灰色成本”后,堂而皇之地身价暴涨到几十元,由于民众看不到药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无从对药价进行有效监督,只能稀里糊涂地当冤大头。

  笔者以为,唯有药品成本透明才是根治药价虚高的良药,有关部门必须对症下药,采用行政法律手段建立药品价格透明形成运行机制,督导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公开药品的生产成本、中间销售成本、医院加价比例,公开政府部门指导定价的依据,并可以考虑把药品价格形成简要情况印制在药品的包装盒上,让患者一目了然。药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透明了,社会各界就能够有效进行监督,药价构成中一些不合理的“灰色成本”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不管是多家配送,还是集中配送,药价都会理性地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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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6-19 16:09:45
我想看看医生开出的所有检查和用药的价格单子,可是全部都留在了药房,根本看不到,有时候两天开的药是一模一样的,价格却贵了很多,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只说他没收钱他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还有最后的清单上有一个其他收费,却没有人知道这个其他收费是什么收费,想要投诉这家医院要去哪里投诉
匿名发表于 2015-06-19 16:09:32
如何查看医院所有的检查,用药的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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