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0号)。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广州金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OVC防晒隔离乳SPF50,PA++++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OVC防晒隔离乳SPF50,PA++++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州金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大山路工业园38号之一B2、清湖大山路13-1号401室
被抽样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小仙美化妆品商行,网店商铺名称:淘宝小仙美妆精品商城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里美西畔西十九直巷5号101户
包装规格:35ml
标示批号:230209928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保质期:3年,限期使用日期:2026/02/08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23086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607
检验机构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pH值1
检验结果:7.7
规定要求: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