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0号)。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碧素堂防晒霜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碧素堂防晒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良田村23社良沙中路6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浪漫满屋饰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荣兴商业街一层第126号商铺(自主申报)
包装规格:55g
标示批号:20230602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三年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G2017058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37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