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政列出了6个单独定价的条件(或叫标准)。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对于中药,由于药品标准里对使用一等品或等外品没有区别,如何确定药材的产地、等级,目前也有争议,不好规定。所以,我们在办法里提出,如有企业敢于主动公开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和使用数量等,就可执行优质优价。但怎么公开,我们正在研究,这也不失为变通的办法。
据该官员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实施,今明两年还要研究操作细节。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对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提法也还在继续研究探索中,关注产业发展和前途的企业,尤其是中药企业,应关注这一新政,提出有利医药产业特别是中药产业发展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回扣不是药价高的罪魁
只是盯着某些医生拿走的药品回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难题。唯有切实保障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完善其用药管理制度,并且辅之“以技养医”替代“以药养医”、允许医生多点执业等相关措施不走样地有效实施,药价虚高、公众医疗负担过重的难题才能从源头得到根治。(黄素英 广西柳州市)
成本核查不能只限新医保药品
从2001年至2007年,国家发改委累计进行了25次药品降价,涉及品种超过1000种。但公众仍然没有感到降价带来的实惠。
原因就在于药企涨价的冲动与行为贯穿了研发、生产、营销、上市后研究等各个环节。而且80%的药品要在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而药价越高就越好卖。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核定工作。但不能只对新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进行成本核查,否则,就是对早先进入医保目录药品突击涨价行为的默认,不利于维护国家医保制度的严肃性,不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