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反映集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包括柳州曙光医院(有限合伙)违法广告案。
鱼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发布的含有“三甲名医齐聚曙光健康公益行”字样及背后附有医生形象照片的广告,广告中的医生为当事人的医疗团队成员,并非来自三甲医院,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发布的“微创手术终结开腹时代”医疗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属于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鱼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州曙光医院注册信息如下:
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审批机关: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PDY00651-845020317A1001
地址:柳州市白云路50号
级别:一级
法定代表人:吴淑玉
主要负责人:卜海勤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09/26 -至- 202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