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力医药水焕玑防晒霜抽检不合规

2024-12-02 16:04:22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52号)。其中广东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水焕玑防晒霜SPF50+PA+++抽检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水焕玑防晒霜SPF50+PA+++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东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泰国制药生命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金田路3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凤山县俏佳人名妆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凤凰路兴林大厦旁
包装规格:50g
标示批号:QL20240321/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7/03/20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21913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00203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奥克立林(以酸计)
检验结果:检出,<0.20%(最低定量浓度为0.20%)
规定要求:2.76%(w/w)-4.14%(w/w)
不符合规定项目:苯基苯并咪唑磺酸(以酸计)
检验结果:0.23%
规定要求:2.40%(w/w)-3.60%(w/w)(以酸计)
不符合规定项目: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
检验结果:0.24%
规定要求:2.40%(w/w)-3.60%(w/w)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检验结果:0.23%
规定要求:7.20%(w/w)-10.00%(w/w)
不符合规定项目: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
检验结果:0.18%
规定要求:0.40%(w/w)-0.60%(w/w)
不符合规定项目:水杨酸乙基己酯
检验结果:检出,<0.24%(最低定量浓度为0.24%)
规定要求:3.20%(w/w)-4.80%(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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