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捷门生物的肌酐测定试剂盒抽检不合规

2024-12-13 11:28:51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12月9日发布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55号),其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抽检不合规,不符合规定项目:1.线性区间;2.准确度,详情如下:

序号:10
标示产品名称: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
被抽查单位: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代理人: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R1:1×60mL;R2:1×20mL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40311、T240301A
抽样单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1.线性区间;2.准确度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的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212400437
注册人名称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6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6号
产品名称 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212400437
注册人名称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6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6号
产品名称 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 1×60mL R2:1×20mL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R1:过氧化氢酶、抗坏血酸氧化酶、肌氨酸氧化酶、肌酸酶、TOOS、TAPS缓冲液、保护剂1、表面活性剂。试剂R2:过氧化物酶、肌酐酶、TAPS缓冲液、K4Fe(CN)6.3H2O、4-AA、保护剂2、表面活性剂。校准品:肌酐、HC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测定人血清、尿液样本中肌酐的含量,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2~8℃可稳定18个月。校准品2~8℃可稳定24个月。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7-27
生效日期 2021-07-27
有效期至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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