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在2024年12月24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红外额温枪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咸宁械处罚〔2024〕1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杜朋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1222MA49EY6J5M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红外额温枪。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红外额温枪”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的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06日
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MA49EY6J5M
企业名称:湖北精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上阔村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