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在2025年2月12日发布了关于江苏省2025年第1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5年第1号),标识为安徽沪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一批蜜款冬花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4
药品通用名:蜜款冬花
检品来源:江阴市颐和堂医药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安徽沪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批号:240301
药品规格:中药饮片
检验机构: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安徽沪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680821020M
企业名称:安徽沪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18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工业园
经营范围: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煅制),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