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四川挽卿丝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剪名居留香洗发露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挽卿丝日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MA66RB6N7P
法定代表人:施正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处罚〔2024〕3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剪名居留香洗发露(批号:20231013X)。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涉案产品268瓶;2.没收违法所得2555.00元;3.处罚款6610.93元。
罚款金额(元):6610.9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6610.93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2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