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托冒充患者家属
这个山寨版报纸的二版、三版全部用于刊登典型的患者病历,患者涉及全省各地,共有9名。广告中,患者张女士称,2007年查出患了乳腺癌后进行了乳房切除术和化疗,但病情仍没得到控制,通过亲戚介绍后开始服用“生命金春肠溶胶囊”,一个星期后疼痛就减轻了。一个疗程下来,症状基本没了。记者根据广告上患者的电话拨通了家住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的电话。可当接通电话后,对方却称自己是张女士的媳妇,并表示药的效果很好,用了6个疗程后,婆婆已经完全康复。但是,记者一再要求,她就是不让患者本人与记者联系。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患者王大江的电话。一接通电话,接电话的也不是他本人,而是一位自称王大江儿子的张某。记者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自己是药厂业务员要找一名代言人。刚开始,张某还口口声声称自己是患者家属。在记者一再坚持自己要找广告“代言”后,对方最终承认是替厂家做宣传。
真药虚假宣传将处罚
福建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生命金春肠溶胶囊如果是国药准字的,就不属于假药,可进行正常出售。但是,如果该药品存在虚假广告行为,药监部门将对该药品进行公告,并责令下架、封存,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厂家停产,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邹知兴律师认为,《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在对“生命金春肠溶胶囊”的功效的大肆宣传中存在夸大药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与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专家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诸多条款,明显存在欺骗性。
生命金春肠溶胶囊为何胆敢大张旗鼓如此宣传?执法部门将如何对其进行整治?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