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着力从4个方面加强监管医保基金

2010-12-20 20:00:35    来源:  作者:

  在药品收费方面,绝大多数定点药店均能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并做到明码标价;医保划卡系统运转正常,医保局结算票据存档完整,未发现以促销、虚假广告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员消费的现象。在网络管理方面,被检查的定点药店,大部分配有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正常维护,数据传输及时准确。

  当然,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也存在。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小部分定点药店存在医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外配处方及处方药品出售不作登记,营业时间药剂师不在岗或没有驻店药师;药店内摆放生活用品、食品等非药品,个别药店甚至设有化妆品专柜。部分药店的药品没有明码标价,药品销售发票与医保发票药品名称和价格不对应,药品进销未纳入电脑管理系统,医保划卡系统药品目录不完整。个别药店名称、地址、法人与审批文件不符,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记者:针对以上问题,你们将如何纠正这些不规范的行为?

  张瑞:首先,我们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检查评分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检查评分结果分为4级,即90分以上为A级,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B级,80分以下70分以上为C级,70分以下为D级。通过检查,被评为A级的有34家,B级的有105家,C级的有95家,D级的有10家。我们对确定为A级的定点药店,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为C级的,通报批评,且列入下一年度被检查范围;对评为D级的,停止刷卡结算3个月。

  另外,我们在检查中还发现,个别药店在医保结算单上造假作弊,经研究,我们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对评为C、D级的定点药店,我们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大的定点药店,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记者:据了解,包头市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同时,还兼顾为参保人员提高方便的服务,推出了网银结算办法,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张瑞: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定点医院、药店的结算,我市在具有单独账户的行政事业单位、各大企业、医院、药店采用网银结算,简化了结算手续,为参保人员节省了时间,消除了参保人员因排队等候的苦恼,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我市已开通门诊划卡结算医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2家和定点药店270家,12家医院开通了住院结算系统,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网上结算,简化了报销手续,受到了参保人员的赞誉。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医保基金实现了 “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的,确保了 “救命钱”在支出过程中的安全,把参保人员的 “救命钱”真正用在了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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