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博爱医院义诊变"利诊"黑幕遭曝光
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连续两天追踪报道了贵阳博爱医院的"义诊"敛财黑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老百姓在"义诊"中的利益受损终于有人说话了.
知识链接:提防义诊背后的骗局
义诊,它基本上属于让人感觉温暖的一个词汇。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义诊多是由正规医院结合社区服务,结合上山下乡,结合各种节庆、纪念日等大型活动,走近普通百姓,深入偏远地区,为需要者送医送药所开展的活动。在经济利益为主要驱动力的今天,即使是由行政举措推动的这类活动,仍能很好地彰显医护人员 “医者为仁”的精神,为群众所乐见和欢迎。
但是,也有一种 “义诊”,设了骗局让人往里面钻,损人利己的经济目的披着温情脉脉为人看病的“羊皮”,简陋初级的如街边一桌两椅,两三年轻人,截留老年人,以为其作体检为名,鼓动其买药;手段高超的如礼堂里面,黑压压坐满了人,前面“专家”摇舌鼓唇,后面工作人员分发资料、小礼物等,老人们想不买都难。为何多以老年人为目标?一是老年人或多或少身体上都有些大恙小恙,更愿意以身体健康为生活诉求;二是老年人空闲时间相对较多,而与外界新信息接触较少;三是老年人经济上相对宽松,心地善良、耳根又软。所以,这样的活动更具有隐蔽性更“安全”,也能卖出更多的药。“义诊”骗局卖出的多是没有国家批号、没有正规生产厂家的假药,且不说疗效,安全性都很难保证,让老人们以成百上千的价格买去假药甚至是毒药,这种骗局不打击会成为老年人社会生活中的大祸害。
而在法律方面,因为正规义诊多属于公益行为,既没有法律约束也不受法律保护,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尚属空缺。正规义诊中的很多法律问题值得研究,比如义诊行为是否形成合同关系?造成伤害怎么办?行为人是否尽到义务?……很多法律问题亟待界定。而对于“义诊”骗局,似乎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执法机关当然责无旁贷地要予以依法取缔。
义诊,既然打着“义”的旗号为人民服务,就应该经济利益放一边,以“义”为先,以“义”为重,最大程度发挥义诊带来的好处,毕竟送医上门是很多老百姓所渴望的,如果抛掉了“义”只以“诊”或者“卖”为目的,这样的“义诊”不要也罢。
链接:贵阳博爱医院虚假宣传被曝光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贵阳博爱医院
>http://www.zjknews.com/read.asp?newsid=147069
序号 媒体名称 发行日期 品牌 版面 规格
1 贵州都市报 2010-9-18 贵阳博爱医院 C08 24*9
违法表现:
发布性病医疗广告;
认定依据:
《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委《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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