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博爱医院义诊变"利诊"黑幕遭曝光

2010-12-21 12:56:13    来源:  作者:

  贵阳博爱医院义诊变"利诊"黑幕遭曝光

  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连续两天追踪报道了贵阳博爱医院的"义诊"敛财黑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老百姓在"义诊"中的利益受损终于有人说话了.

  知识链接:提防义诊背后的骗局

  义诊,它基本上属于让人感觉温暖的一个词汇。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义诊多是由正规医院结合社区服务,结合上山下乡,结合各种节庆、纪念日等大型活动,走近普通百姓,深入偏远地区,为需要者送医送药所开展的活动。在经济利益为主要驱动力的今天,即使是由行政举措推动的这类活动,仍能很好地彰显医护人员 “医者为仁”的精神,为群众所乐见和欢迎。

  但是,也有一种 “义诊”,设了骗局让人往里面钻,损人利己的经济目的披着温情脉脉为人看病的“羊皮”,简陋初级的如街边一桌两椅,两三年轻人,截留老年人,以为其作体检为名,鼓动其买药;手段高超的如礼堂里面,黑压压坐满了人,前面“专家”摇舌鼓唇,后面工作人员分发资料、小礼物等,老人们想不买都难。为何多以老年人为目标?一是老年人或多或少身体上都有些大恙小恙,更愿意以身体健康为生活诉求;二是老年人空闲时间相对较多,而与外界新信息接触较少;三是老年人经济上相对宽松,心地善良、耳根又软。所以,这样的活动更具有隐蔽性更“安全”,也能卖出更多的药。“义诊”骗局卖出的多是没有国家批号、没有正规生产厂家的假药,且不说疗效,安全性都很难保证,让老人们以成百上千的价格买去假药甚至是毒药,这种骗局不打击会成为老年人社会生活中的大祸害。

  而在法律方面,因为正规义诊多属于公益行为,既没有法律约束也不受法律保护,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尚属空缺。正规义诊中的很多法律问题值得研究,比如义诊行为是否形成合同关系?造成伤害怎么办?行为人是否尽到义务?……很多法律问题亟待界定。而对于“义诊”骗局,似乎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执法机关当然责无旁贷地要予以依法取缔。

  义诊,既然打着“义”的旗号为人民服务,就应该经济利益放一边,以“义”为先,以“义”为重,最大程度发挥义诊带来的好处,毕竟送医上门是很多老百姓所渴望的,如果抛掉了“义”只以“诊”或者“卖”为目的,这样的“义诊”不要也罢。

  链接:贵阳博爱医院虚假宣传被曝光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贵阳博爱医院
  >http://www.zjknews.com/read.asp?newsid=147069

  序号 媒体名称 发行日期 品牌 版面 规格

  1 贵州都市报 2010-9-18 贵阳博爱医院 C08 24*9

  违法表现:

  发布性病医疗广告;

  认定依据:

  《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委《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56号)

  广告中声称:

  ……淋病……非特异性生殖道感染……生殖器疱疹……病毒疣症状……领先技术推荐:国际领先的DNA免疫激活疗法,全面杀灭各种细菌、病毒、治病微生物。突破了传统治疗不彻底、易复发的弊端,对临床上较难治疗的湿疣、衣原体、支原体病毒增生物、疱疹、念珠菌、滴虫等治疗更精确,时间短,恢复更快,尤其是治疗病毒疣这方面取得新突破……安全高效:患者通过一次治疗后,可迅速缓解甚至消除各种症状……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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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6-01-11 10:07:04
那些个刷什么竞争对手摸摸自己的良心,好意思么,不惭愧么...
匿名发表于 2015-09-04 15:08:57
你多几点德,记者说的真的,博爱医院骗子医院
匿名发表于 2012-11-22 10:00:15
一看就是竞争对手,造谣!
匿名发表于 2011-02-25 13:32:05
你是在帮其它医院打击竞争对手吧
匿名发表于 2010-12-24 00:30:05
记者断章取义,明明是其他医院打着博爱医院的名字出去义诊,除了事,和博爱医院无关,你们可以去采访下患者,问问他们是不是贵阳博爱医院的医生给她们看的病?记者请不要乱写,多几点德!!!误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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