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加成的政策曾经对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运行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这项政策诱发了医疗机构,特别是个别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开大处方、开贵药的情况,给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毛群安说,我国的药费占到整个医疗费用的一半以上,而其他国家药品费用占的比例一般是在20%上下。“减轻老百姓看病的经济负担,一定要在药品费用问题上下足功夫。”
“取消药品加成”难落地
取消药品加成是新医改的热门话题。但到目前为止,取消加成的试点难以“落地”,政策难以明晰,似乎预示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前景难辨。在笔者看来,药品加成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制度的产物,它的取消代表的并不只是一种事物消失了,而是一个系统的变化。
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取消后,其他的补偿性政策未落实到位,会遇到一些难题,期待政府部门和医疗工作者关注。
医院在“以药养医”中受益?受害?
在我国现有医疗卫生制度中,医疗机构收入主要包括三方面:药品(包括耗材等)收入、诊疗服务收入、政府补贴。政府为了体现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全民得到医疗保障,对医疗费用的收费标准有严格的规定,但明显滞后,收费项目明显低于成本。医疗机构要生存、发展只能利用药品收入,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以药养医”成众矢之的,百姓将“看病贵”归罪于医疗机构。而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的物价部门是药品政府定价的规制主体,药品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或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核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中央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但在行政经费和人事任命上则需依赖地方政府,因此有些省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影响下,在鼓励和促进各地方企业积极扩大销售,提高本地企业在药品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经济活力和加速地域经济增长的背景因素下,各地的价格规制部门对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往往是默认的态度。
另一方面,我国药品市场是非竞争均衡的市场结构。药品供方表现为过度竞争的格局,数量多、规模小、产品趋同,由于公立医疗机构占80%的药品份额,处在药品销售的垄断地位,药品生产、经销企业的利润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实现,自然成了这些企业的公关目标,使医疗机构成为是非之地,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管理和使用药品。然而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近一半的事实,即“以药养医”的诟病,正说明了医疗机构是在依靠药品加成生存与发展,因此在没有明确政府投入、增加药事服务费收取的情况下就减少或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必然受影响。
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完善医疗手段,建高楼、买仪器,在国家对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有限的情况下,不少是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情况也普遍存在。在医疗收费不能补偿提供医疗服务消耗的情况下,如果财政补助不合理,再实行药品零差率,负债经营或负债发展的医疗机构将无法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