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利益链还是没有切开,医院和医生收入问题仍未解决。“15%并不是医院能从获得的收入,药品在医院的储运、配置也产生费用,直接间接支出可能高于药价15%,而且核算相当困难。”药品储存和管理会产生附加价值,用药过程必须有医生、药师等密切配合,这些环节的投入并不会随15%的取消而减少,必将影响医院的实际收益。
取消药品加成不会改变购销行为
[主要观点] 即使实施了取消药品加成(零差价)并且配套以收支两条线制度,医院及其以上还是和过去一样卖药:卖高价药+大处方。医院、医生的行为不会改变,药品供应商的行为也不会改变。老百姓面对的还是药价虚高、过度用药、药品费用居高不下。
近来很多人都问我同一个问题:“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价),会对县级医院(及三级医院)产生什么影响?会消除药价虚高、大处方现象吗?这样做会消除‘以药补医’现象吗?会对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我的回答很简单:“不会!”
说的更具体一些:“仅仅是取消药品加成,哪怕再辅之以收支两条线制度,不会改变二三级医院现行药品购销模式,不会改变医生现行处方模式,也不会对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每次这样回答,立刻就遇到第二个问题:“为什么?”
重复回答多了,实在有点厌倦这个问题了,想来只能写篇文章一并回答了。
既然是问产生什么“影响”?是否会“改变”?自然需要说明两点:(1)二三级医院现在的药品购销模式是什么样的?医生现在的处方模式是什么样的?(2)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价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是什么样的,医生的处方模式是什么样的。如果两者有所不同,那就是有“影响”,会“改变”;如果没有什么不同,自然就没有什么影响。
目前二三级医院的药品购销模式是什么样的?系统的描述可以写上万字。此处只讲要点:二三级医院用药首先经过政府集中招标,假设某药中标价100元,医院就只能以此价格采购。医院100元采购该药后,按照政府规定可以加价15%,即115元零售给患者。我们这里假设患者带着510元钱来看门诊,挂号费5元,医生处方4盒药,患者总共支付465元。这就是大家通常所讲的“大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