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价医〔2011〕140号
各市、县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及有关药品价格政策,现对胺碘酮等药品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补碘海醇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1)。
二、对纳入江苏省医保报销范围的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等复合药,制定属于统一价质量层次的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2)。
三、对以下我局已制定价格的药品价格予以重新明确:
1、苏价医〔2011〕118号文件中非诺贝特胶囊的药品剂型应为胶囊剂(Ⅱ)。
2、撤消苏价医〔2011〕118号文件中阿洛西林注射剂(瓶装冻干)的价格,改按该药品相关规格的冻干粉价格执行。
3、撤销苏价医〔2010〕275号文中抗宫炎胶囊的中标零售价格。
附件所列价格自2011年5月3日起执行。
附件:
1、碘海醇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11042219504426.xls
2、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等复合药最高零售价格表
110422195133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