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要求,为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规范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实际,于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2项项目价格下调至目标价格以内(详见附件),并同步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价格,现行价格水平低于目标价格的,暂不调整价格。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做好政策衔接。
二、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三、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回溯。
附件: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2项价格项目规范治理明细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2项价格项目规范治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