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千多家医院药品“三统一”药价降否你来监督
上半年处方平均金额17元
“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在西安市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导医台旁,有着这几个醒目的大字。该中心是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三统一”政策。
55岁的张女士家住西北一路,以前家人生病都去三甲医院,今年春天偶尔来社区看了一次感冒,不用挂号排队,打了几天针,总共花了100多元病就好了,从那以后,她有个头疼脑热都来社区。“在大医院输液一天就要上百元,这里费用低多了。”张女士说。
该中心副主任马侃学介绍说,执行“三统一”后,药品统一配送进价出售,也就是零差率,以青霉素为例,以前卖8毛钱1支,现售价是1支0.34元,头孢唑林钠以前是1支2元,现在是1支0.84元。由于药价明显下降,平均处方价格也在下降,上半年单张处方平均金额仅为17元。“三统一”也改变了医生的用药方向,抗生素的使用更加合理、规范,9月份月就诊使用抗生素处方百分率为16%。这些变化,吸引了更多患者就医,到9月份,该中心门诊量达4.8万人次,而去年全年仅3.7万人次。
预计明年区县医院也执行
“全市有3000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三统一,药品同质同价,让群众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西安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一年来,“三统一”中标药品与国家零售指导价或限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6.14%和50.84%,比现行集中挂网采购价平均下降18.61%,而且保证了药品更加安全有效。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实行将近一年,到底各个机构具体执行的咋样,对药价的下降是否满意,最有发言权的是社区居民和广大患者,如果你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致电“三统一”办公室。据透露,预计明年区县级以上医院也将执行“三统一”政策。
新闻链接:西安基层医疗机构90%以上药品将零差率销售
2010年08月25日 14:05 来源:西安晚报
记者昨日(24日)从(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西安“三统一”药品配送工作即将启动,全市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政府设置的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将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90%以上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统一”让群众用药质优价廉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基本药物统一配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承担、竞标竞价、合同配送、依法监督、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市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政府设置的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安全有效的药品供应模式,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使广大群众能够用上安全便捷、质优价廉的药品。
中标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5~6家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应当达到90%以上。承担配送的药品企业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平均加5%的配送服务费。政府举办的其他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药品统一配送。
村卫生室、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定目录药品的申购和使用率分别达到100%、95%、90%,且不得使用招标品种之外的其他厂家的相同品种。规定目录药品全部实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多部门合作确保药品统一配送
据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负责对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政府负责对药品配送和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统一配送各项政策的落实;食品药监、卫生、工商、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开遴选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监督实施药品配送。
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纳入统一配送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与原供药企业的关系,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配送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