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无奈之事常有,明明一项看上去很好的制度,却难有很好的效果。比如昨日我们谈论的“矿长伪装下井事件”,就是用一种极其荒诞与令人出离愤怒的手段,消解与架空了那初衷美好的“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回归到医疗领域,历时几年的医改,建立了诸多设计良好的制度,比如基本药物制度,却总陷入“降价死”的怪圈;再如这次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本意是为了招到尽可能低的药品,但也难耐不良之徒钻空子,甚而养成一个“食利集团”。
制度当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制度出了漏洞,也不必全盘否定。但补漏洞是一个长期过程,医疗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最需要的,还应是一件事一件事地来做好。就拿一年多时间曝出的这两起药品暴利事件,有关部门就该顺藤摸瓜,将其中的食利者一个个揪出来,严肃处理——或许不能杜绝下一起暴利,但至少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昨日,听到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山东潍坊两家医院开出巨额罚单,原因是,它们控制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将这件事与1300%与2000%的药品暴利事件放到一个框架中来,或许能给出一个启示:唯有施重典,才能终结虚高药价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