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的零售价由两个因素决定,即“最高零售价”和“省级中标价”。药品出厂后,厂家要先核算药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如原材料、员工工资、水电费等制造费用,以及中间费用,比如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广告费等。成本算出后,厂家报到国家发改委物价司或各地物价部门,由其根据申报成本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最高零售价”。
药价虚高在招标环节 回扣手段隐秘
深圳多次提出降低药价招标方案被省级部门否决
深圳居民刘先生近年来已经习惯这样看病:如果只是小病,他会先到医院找医生看病开药方,但却不直接在医院拿药,而是到医院外面的药店比较一下价格。如果药店便宜,就在药店买药。
每次这么做,刘先生都会发现,药店的价格要比医院便宜,于是他几乎都没有在医院买过药。在刘先生印象里,“有的药一盒能便宜1/3”。
以北京同仁堂(16.77,0.27,1.64%)生产的六味地黄丸(360粒水蜜丸)为例,在深圳一家公立医院药房,记者看到售价为13.39元,而在药店只需要10.08元。
可是,让刘先生感到不方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在药店买到。刘先生说,有时候没有太多时间到处找药店比较,只好接受医院的药价。而刘先生不解的是,为什么药店的药会比医院便宜?
药价虚高在招标环节?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同是一个厂家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和在山东是不同的售价,价格差了不少。另外,有的药从出厂到患者手中,中间价差竟然高达20倍。
“药品价格高,消费者认为虚高的部分都流入了医院,这样的看法是不对的”。一家当地医院的药剂科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只能按规定在中标价基础上加收15%卖给患者,医院的利润难达数倍或数十倍。
以深圳市多家医院选用的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辅酶A为例,零售价为3.3994元,这是医院加收了15%的加成之后的价格。反推计算,该药医院的采购价为2.956元,医院赚了0.4434元,这其实只占出厂价到终端价之间差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