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能只降药价不涨医疗服务价格

2012-05-04 14:15:40    来源:  作者:

  杨洪伟:由于目前公立医院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比如并没有根本改革医院的收入结构。让医院降下药占比,在没有明确补偿责任由谁承担的时候,医院只能想办法补偿。

  医院的补偿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由政府直接补助。药品收入一般要占公立医院收入的四成左右,由于数额巨大,从财力上来说,完全由政府补偿不太可能;

  二是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我国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多年来没有调整过,很多项目价格未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但是调整这个价格的过程比较漫长。调整服务价格后,不能低于现在医务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因此要进行严格测算,但是目前很难掌握收入现状,如何合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成为一大难题;

  三是从检查、耗材的费用上补偿。这个途径相对比较好操作。我国对耗材的管理比较不规范,其中隐藏了不少监管漏洞,难以约束医生行为。

  记者:“以药补医”机制涉及的方面不仅是医院补偿机制,还包括其他分配、药品供应等诸多管理方面的机制。单纯降下药占比,有点“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感觉,所以,也会产生降下药费的“葫芦”,却浮起检查费的“瓢”的不良反应。应该如何改变这样的局面呢?

  杨洪伟:取消“以药补医”必然是一项整体性的、综合性的工作,不可能单靠降下药占比或是药品加成就能完成。从以上分析也可以清楚看到,表面看是要降低药占比,实际上取消以药补医涉及补偿问题,应该系统地、以综合手段来解决。

  三问 不增负担能补医吗?

  记者:从分析来看,调整服务价格比较可行,但是过程可能太长,而又不能完全靠政府补贴,那出路何在呢?

  杨洪伟:从长远来看,调整服务价格是必然趋势,也非常有必要。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增长机制好比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要,但是一步调整到位比较困难,只能逐步调整。

  政府的补助也可以补偿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目前在首诊、双向转诊的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公立大医院仍要承担基本医疗的服务功能,可以测算一下这部分的成本进行合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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