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生指县医院收费有“猫腻”

2008-10-20 09:54:09    来源:  作者:

    采访中记者发现,依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于2001年8月联合下发、至今仍然有效的《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换药时,根据创面面积不同,无论省、市、县,都执行统一而明确的收费标准,如创面超过30平方厘米的换药,每次25元;15~30平方厘米,每次15元;小于15平方厘米,每次5元。但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一日清单”上,不管创面面积大小,一律按25元收取,其中一次换药还收了两次钱。“俺姨换药时的创面只有不到20平方厘米,咋能按最高价格收费?医生说换一次药计二次价格,是医院的‘内部规定’。亏他们能想出来这种‘创意’!”郑连成摇头苦笑。

    这些高出正常服务价格的医疗收费记录,被郑连成当作证据一一收集起来。不久,他向淅川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并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举报。

    一日清单成“雾中花”普通患者难弄明白

    据了解,淅川县人民医院为二等甲级医院,隶属淅川县卫生局,是当地新型合作医疗的定点医院。目前,入住该院60%以上的患者均享受到了“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按规定,‘一日清单’制度是医院将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在相应的费用清单项目下记账,并当日交患者或家属确认的一种规范做法,是为了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方便接受患者家属和社会监督。可现在群众看病是方便了,呈现在‘一日清单’上的医疗费却让人如雾里看花。”郑连成说。

    为何会如此?郑连成说,实际上,医院实行了“一日清单”,还是会有许多普通患者弄不明白的地方,因为绝大多数住院患者都不懂药品规格、药物剂量、配伍禁忌等,也不能查看医生处方,无法根据清单来判断医护人员是否以实际病情为依据开药,是否多开药、开贵药。“另外,病人住院一般时间较长,大多数患者及陪护家属不会记录每天的实际用药情况,因此患者很难根据清单来判断药品数量、药品种类等是否属实。”他认为,长期以来,医护人员约定俗成的“天书”限制了老百姓对医疗费用的核查,注射卡上的药名、剂量等情况自然也是看不懂、记不住,出院时又怎么能根据清单来判断明白与否呢?

    院方承认多收费解释称“记错账了”

    采访中记者获悉,今年7月,收到郑连成的书面举报后,淅川县卫生局责成淅川县人民医院对“一日清单”中涉及的部分收费进行核查,结果证明郑连成反映的问题属实。“院长带着人给我们赔礼道歉,退了2000元钱。”郑连成说,虽然他认为医院不只是多收了2000元,事情也没再追究。“我本身也在医疗系统,大家都是熟人,医院能做到这一步也不错了。”郑连成有些无奈。

    对于这一结果,淅川县人民医院院长全国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医院人员很多,是我们记错账了,这也正常,谁也不敢保证不出问题。”记者问:“‘一日清单’上的治疗费用应该按照省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核算,况且又是电脑操作,这种出错几率有多大?”全国钦说:“输入电脑的医疗价格很少出错,一年也就那么几次,只要发现有问题,我们就改过来。”他还说,淅川县人民医院早在1999年就实行了“一日清单”,是全省医疗系统的先进医院,推行“清单制”就是遏制乱收费,解决记错账的问题。记者问:“患者亲属恰恰就是通过‘一日清单’发现医院多收费的,你如何看这个问题?”全国钦马上改口:“别说我这儿,全国医院也杜绝不了记错账的问题。”

    一些医院受利驱使有意弄“浑”收费清单

    “我做医生多年,不敢说对所有医疗费用都熟悉,起码了解不少关键的医疗环节,比如收费问题,有些医疗人员确实太过于关心经济收入,利用老百姓对药品、价格等不熟悉的心理,开出名目繁杂的账单,让普通患者根本搞不懂其中的玄机。”采访中,郑连成告诉记者,他一直关注医疗行业的收费问题,收集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报道。

    从郑连成保存的一些省级和中央级报纸上,记者发现,早在2005年7月,河南省曾对

    一些大型医院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某些医疗机构在执行“一日清单”制度中,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多种乱收费现象。

    “一日清单”为何不清楚?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认为,一方面是医疗人员受利益驱使,另一方面与医院管理混乱、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有关。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政策机制上存在问题,比如卫生事业投入较低、对医院补偿不到位、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高等,导致一些医院以暗收费、乱收费来弥补其收入上的不足。

    对淅川县人民医院涉嫌乱收费的行为,该县卫生局局长肖国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卫生部门十分重视患者反映的问题,已经责成医院对患者退还了多收的医疗费,对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报上公布“一口价”医院食言不执行?

    就在记者赴淅川采访此事期间,意外获知淅川县人民医院在对患者实施治疗时,至今还有乱收费之嫌。

    前不久,家住该县郊区一名年逾古稀的吴姓老人因患疝气,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做了腹股沟疝修补手术。吴老先生在该院住了不到10天,总共花了2880元。吴老先生对记者回忆:“刚到医院,医生就问我能不能报销,说如果能报,就可以安排病房。”老人说,他是单位退休人员,报销后自己花了400多元,“我的报销比例还是比较高的,要是摊上不能报销或者报很少的人,这笔钱就实在太高了”。记者问他是否向医院提出过疑问,老人摆摆手:“咱也不懂,问也是白问,医院还能退给你钱?”随行的郑连成建议吴老先生向医院讨个明白,老人说如果拿到医院多收费的证据,他会考虑的。

    “老吴做的这个手术属于单病种限价,早在两年前就有明确的价格规定,单从2880元的收费看,医院肯定多收了。”郑连成向记者展示了2006年4月份的一张《南阳日报》,在这份报纸上,南阳市多家医院根据省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了医疗单病种限价“一口价”,其中淅川县人民医院公布的医疗项目是腹股沟疝修补手术,收费标准为1500元。“‘一口价’的意思就是说病人从入院到出院,包括住院、药物、护理等所有的费用,目的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郑连成说。

    既然公布了医疗服务价格,院方为何不执行?在淅川县人民医院,记者就此采访了该院院长全国钦。听了记者的叙述,全国钦表示“不清楚这个手术收费价格(指腹股沟疝修补手术限价)是多少”。“你们在报纸上公布这个手术的‘一口价’是1500元,怎么向患者收了2800多元?”记者问。全国钦反问:“这个手术是单病种限价吗?”他随即操起电话询问有关医生,记者听到他说:“哦,(腹股沟疝修补手术)是单病种,价格多少?1500(元),好。”全国钦放下电话,却对记者说:“医生说他也不清楚这个限价价格,我再查查……”

    有关此事,该县卫生局负责人已表态着手调查,“如属实会给患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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