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医院处方到药店买药让病人有了更多选择

2012-11-02 17:25:00    来源:  作者:

  病人要处方医院必须给 凭处方到药店抓药不再难

  以前去医院看病,医生开的都是电子处方,病人根本见不到处方。如果病人想拿着处方去外面的药店买药,医院有没有义务提供手写处方?昨天,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市食药监局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及医疗机构处方外配管理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及医疗机构处方外配管理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规定之一是,各级医疗机构要畅通处方外配渠道。也就是说,凡在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病人,如果提出需到药店外配药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提供电子处方或手写处方,并通过印制专用的外配处方,力求既规范管理,又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这意味着,医院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门诊处方的开具。

  对此,一些患者表示,这样做,让病人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患者可以根据药品的销售价格,选择到药价更低的地方购买。”

  然而,记者了解到,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推进,医院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价已经较以前有了明显的下降,与外面的药店也差不多。所以对于这项规定,多家医院表示,并不担心处方外流。

  在处方药管理方面,新的规定不但再次明确了销售的门槛,还对消费者凭处方购买进行明确。

  食药监部门称,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同时严禁销售麻醉药品等九大类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处方审核和药品分类摆放,确保药师在职在岗加强合理用药指导。

  平时,一些消费者去某些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即使没有处方,也可能买到处方药,但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我市规定,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的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药品流通集中整治检查、信用评定检查和GSP认证等检查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或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等四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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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院看病后,可以凭医生处方到各药房买药,这样的景象有望在深圳实现。昨日,深圳市政府颁发《深圳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据悉,深圳将建设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等运行。同时,深圳将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公立医院药房合理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平价药房”。

  铁饭碗向合同工转变

  《方案》对公立医院改革指明方向,推进管办、政事、医药分开,要求公立医院专业化、精细化、一体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立起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对公立医院实行规范化合约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公立医院自主招聘,由公立医院与所有在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凭处方可到药店买药

  《方案》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到2012年,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到2015年,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保障低保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水平,以及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据了解,在《方案》实施以后,市民在购买医药方面将享受更多实惠。将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公立医院药房合理竞争机制。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探索建立“平价药房”。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切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逐步将公立医院门诊药房剥离,招标选择特许经营企业。

  深圳将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在广东省中标药品目录和价格基础上,对进入公立医院的中标目录药品实施二次遴选,降低药品入库价格。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对向患者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与临床诊疗无关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业贿赂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销执业资格。

  药物生产纳入监控

  药品质量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方案》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也提出改革方向。对在深圳生产的基本药物,深圳将建立起电子管理系统,将药物生产、流通纳入电子监管范围。

  《方案》称,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赋予独立自主医药定价权。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研究压缩药品流通环节的采购机制并试点、总结、推广。将深圳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各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覆盖基本药物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并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电子监管系统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药监局负责。

  《方案》表示,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升级医药产业结构,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依法规范和引导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以购买服务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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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8-05 15:09:37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在病人处方药上加价太高价格高出药店一倍半.药品价格放开又坑⺄了老百姓
匿名发表于 2015-06-08 10:12:54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配了药,却把处方收回去了,搞半天我还不知是些什么药,配了一个星期的药花了查不多三千,还不给我处方。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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