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应对基本药物降价的措施

2010-09-26 22:24:46    来源:  作者:

  基本药物降价带来危机 药店三种应对之策

  曹林的药店2004年起就开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百里镇医院的旁边,本想着“背靠大树好乘凉”,没想到现在却需要“未雨绸缪”了。

  国家要求今年在60%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明年全部完成。安徽省则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两步并作一步走”:在全省10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1263个乡镇卫生院、60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10750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率先全面实施综合改革。此举将为6800万城乡群众带来实惠的同时,也给该省4000多家零售药店的经营带来影响。

  9月20日,曹林告诉记者:“我们在基本药物这一块已经没有优势,因此只有通过改选剂型、规格等来弥补;但基药以外的其他品种,就是我们的天下了。”因此,他选择增加保健品销售作为应变之道。他告诉记者,在该地区,补钙产品和维生素这两类在药店最为热销。有的农村药店里的保健品已超过50%。

  事实上,在对不同区域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转向非药经营,走大健康之路是大多数药店对基药制度的应对之策。但另一方面,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有些药店虽然没有调整经营策略,却在销售上取得了“不降反升”的效果。这给未来的药店经营什么提醒?

  相同的“危机感”

  本报对不同区域的调查显示,基药价格成为药店面临的首要威胁。虽然这些基药的品种,与药店经营的所有品种重合度不高,但受调查的药店销量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背后的原因就在于,在各省公布扩充的基药目录后,又通过省一级的招标降价政策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取消15%的加价率,实行“零差率”销售,其零售价格已与药店大体趋同。

  今年5月,重庆市黔江区将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全区158个村卫生室及其下设20个卫生点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常用药品价格比国家限价平均低50%以上,常用的100种药品中有93种的价格比零售药店低。

  在河北,继3月份公布第一批基本药物价格后,7月初该省对第一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了下调。8月20日,该省物价局又公布了第二批(公开招标部分)基本药物最高限价。自此河北省招标的基本药物价格全部公布,加上上次公布的120种药品,河北省278种6476个类别药品有了最高零售价格。而当地药店反映,一种在药店零售价为5元的感冒清颗粒(12g×10盒装),在社区的限价则为2.95元。

  而在湖南,9月17日,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设定了“五个不高于”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不得高于我省大型零售药店药品的平均零售价格”。

  相比药品零售价格这样数据上的显性影响,顾客流失、信任度下降的隐性影响是未来药店经营的更大危机。参与本次调查的南京某连锁药店负责人就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由于政策扶持和宣传导向,消费者有意识地向社区医疗转移,药店信任度会逐渐下降,这对我们来说将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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