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却有三难

2008-10-28 09:53:38    来源:  作者:

  新医改方案的核心是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方案称,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公众基本用药将由国家统一定价。相关专家认为,基本药物制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但笔者认为,当前基本药物制推行还有三难。

  第一,各个医院群体,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能否真的愿意配合,接受基本药物制的推行实施?要知道,一直以来,由于政府财政拨款不足,公立医院靠卖药来维持生存,药品收入占到医院整体收入的40%左右。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病源少,更是不得不靠药费吃饭。这些基本药物制名单上的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利润当然很低。如果国家补给基层机构的资金不足,又强行推广使用无利可图的基本药物,他们是否会不堪重负?虽然规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但医疗机构可以用基本药物搭配其他价格虚高、利润也很高的药物进处方。这样一来,病人的负担是加重了还是减轻了呢?

  第二,患者是药物的使用者,但他们对药物的选择往往没有决定权。在就诊时,他们大多数会听从医生的意见。而医生因医疗知识结构不同、处方习惯不同,往往在药物使用上有自己的喜好。这些经少数专家筛选出来的基本药物,对一些医生而言,他们未必会“感冒”,未必会开给患者。所以,即使医生开出的药物不是国家基本药物名单上的药物,患者通常也不会说不,即使是不能报销,他们依然会自己掏钱买单。

  第三,医生是否愿意配合基本药物制推广?当前,药价虚高的主要根源在于利益驱动。不打破以药补医的机制,切不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公立医疗机构还是依靠大处方、大检查的操作方式来生存发展。那么,可以预料,基本药物制的推广还要面临执行难的困难。直到目前,发改委已经调整药品价格20多次了,但医生们喜欢开高价药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真正改变,甚至致使一些低价药慢慢被逐出市场。所以,虽然而今卫生部门用指令性的行政制度来保护这些低价药物的“生命”,但是能否得到医生的认可和配合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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