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东将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广东版“药交所模式”已现雏形。
“药交所模式”于2010年在重庆率先启动。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医疗机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直接与药企议价:药交所先出入市价(采用卫生部数据库中收集的全国平均价)、药企报出挂牌价(必须低于入市价)、医疗机构提出成交价(必须低于挂牌价)。
在6月24日的介绍会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副主任邱峰向广东同行介绍,目前该院有95%-98%的药品采购通过药交所完成,但他没有说明药价整体降低了多少。“我们是当政治任务去完成的,”邱峰说,“很多来重庆参观的人问我们药交所模式好还是不好,我一般都不去评价。”
实际上,业界对“药交所模式”并不认可,6月8日的讨论会上,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说,药品并不适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期货产权交易”。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药品品种和质量层次繁多,价格复杂,并不适用交易所模式,国际上也未有成功先例。更为重要的是,“以药养医”体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破除,使得中国药品交易和价格完全扭曲,不具有通过交易所形成市场价格的外部条件。
但广东省卫生部门对“药交所模式”颇为看重。
今年初,广东省卫生厅、医改办、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前往重庆,考察药交所运行情况。此次考察回来后不久,广东立即宣布改革药品招标。
在2013年1月15日召开的广东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厅原厅长姚志彬宣布,“以后就不搞招标了,建立一个平台,让医疗机构和药企自己去竞价交易。”
分管医卫的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更是在会上说出后来被反复引用的“三个不满意”:“医生不满意、药商不满意、各级领导也不满意,吃力不讨好,所以现在要改变,由政府直接组织招商,变成由政府来制定规定、提出要求,然后建立一套机制,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交易。”
此后,第三方交易平台成为广东药品招标改革的指向,直至5月17日《征求意见稿》发布,第三方交易平台即将成为现实。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全省范围内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今后均须在药交所进行,草案同时还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方案按照“价低者得”原则实施。与基本药物招标不同,医保目录药品等非基本药物招标采用了按质量层次分组的方式,不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在不同的分组中竞价,价低者中标。
对于这种竞价机制,很多药企人士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是对“安徽模式”的简单延续。
“安徽模式”于2009年开始的新医改中产生,采用了技术标与商务标结合的“双信封”招投标模式:即技术标评审合格的药物进入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标中以最低报价确定拟中标药品。但业内人士批评,“双信封”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演变为单纯的“价格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