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行业协会由此指责,广东省政府违背了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政策原则,“设立了新的行政许可,剥夺了市场主体权利,干预了市场行为”。
基本药物招标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在于医药厂商和医疗机构普遍预期:“上下联动”和规定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政策将会推行。
在今年1月召开的“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当时的卫生部长陈竺提出:“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这一政策风向,在3月间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被再次强调,“明确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在朱恒鹏看来,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升级,正是广东的《征求意见稿》争议巨大的根本原因。“如果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不作规定,就没人在乎这个交易规则了。正是因为规定了使用比例,广东的这个招标规则才成了问题。”
与世界卫生组织以保障可及性的基本药物概念不同,中国的基本药物制度承担着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和推动医药产业转型的改革重任。
但是,正因为附着在基本药物制度上的政策目标,使其在推行过程中,由“地板”变成了“天花板”,强制规定医疗机构只能使用基本药物或其使用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来压低价格。基本药物制度的种种弊端在安徽的医改实践中已然尽显。
广东面临的困局再次表明,公立医院垄断未除,医疗服务供给尚未市场化的现实下,仅靠改变药品交易规则无法破除“以药养医”。
朱恒鹏表示,即使这样的交易规则送审通过了,也可能因为医药厂商和医疗机构的联合反弹而无法推行。他认为,如果药企不能留出足够的利润空间“以药养医”,即使中标也会因无法给医生回扣而遭弃用。
“大的药企要么围标,维持价格;要么都不去投标。中标的都是小、差的企业,后果可想而知。”朱恒鹏说。